江苏考生查高考试卷遭拒状告省教育厅

08.04.2016  10:30
江苏考生查高考试卷遭拒状告省教育厅 - 新浪江苏
来源: n.sinaimg.cn

  □金陵晚报记者 陈菲

  在去年的高考中,江苏泰州一所省四星级高中的学生小文发现,平时成绩一向不错的她,历史成绩竟然是C等,她怀疑自己的考卷被评卷老师误判了。于是,她不断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其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提出申请,要求查看自己的考试答卷。但经过近半年的努力依然被拒。小文认为这是教育部门不作为的借口,一纸诉状将江苏省教育厅告上了法院。此案昨日在南京中院开审,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新闻事件

   考生小文的烦恼:优等生考出全班倒数的C等

  青春少女小文,曾就读于江苏省泰兴第一中学,一直是班级里的优等生。去年6月底高考成绩揭晓后,小文大吃一惊:自己的选修课程历史只得到C等级,这与平时模拟考试的A和A+相去甚远。

  小文不相信这是自己的成绩,家人不相信,甚至连老师都不敢相信。小文妈妈说,小文这个C等的成绩与自己的估分严重不符,甚至连小文的班主任也惊呼,只有成绩很差的学生才会考出C等级。小文所在学校教学成绩一向比较好,每个班级只有一两名学生会考到B等级以下。

  这个“C”对小文来说,影响太大。据了解,虽然江苏省高考总分仅包含语、数、外三科的成绩,但各大高校在录取时也会对另两门选修课程提出等级要求,特别是重点高校一般要求不得低于B等级,甚至是要达到A等级。小文的语、数、外总分成绩高出了本一投档线20分,达到了不少重点大学的录取线,但她却卡在了历史科的C等级上,因此错过了很多理想高校。

   考生小文的疑惑:考生为何不能查看自己答卷?

  2015年6月25日,在得知成绩两天后,小文妈妈向所在学校和当地招生办提出查分申请,随后江苏省考试院回复称,“经复查考生成绩准确无误,历史等级为C”,对于小闻的具体分数,则未公布。

  6月29日,陈女士向江苏省考试院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公开考生选择题得分情况和非选择题得分情况等信息。江苏省考试院回复称,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人对相关科目成绩进行了认真复核,复核的结论是:成绩准确无误。此外,考生答卷属于“国家秘密”,不属于行政公开的范畴,因此,考生或家长不能查看考生答卷。

  对于考试院的答复,陈女士无法接受。于是,他们向江苏省教育厅申请公开历史答卷。半个月后,省教育厅的“不予公开”回复再次打碎了陈女士一家的希望。

  不能公开的原因是:“答卷、各学科在评卷时制定的评分实施细则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作为考生,小文怎么也想不通:考生为何不能查看自己的答卷?

   考生家长的质疑:河北考生能查,江苏考生为何不能?

  小文妈妈告诉记者,去年6月,河北省高考后,多名学生对自己的理科综合成绩提出疑义,并要求查询答卷。随后,河北省考试院组织多名高考考生对自己的答卷进行查阅。“既然河北等其他省份也有类似情况,最终其他省份的教育厅也同意考生查看试卷,为什么江苏省不可以呢?”小文妈妈提出质疑。

  今年1月,考虑到距公布成绩已逾6个月,而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答卷扫描后,保存期为考试成绩发布后6个月。小文一家担心答卷会被销毁,遂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行政诉讼书,把江苏省教育厅告上法庭,要求公开小文的历史答卷、原始分数以及划分各等级的分数线等信息。

   热点追问一

   教育厅是否具有公开考试信息的法定职责?

   ■家长:教育部门相互“踢皮球

  小文的代理人提出,考试信息公开的决定权在被告手中,被告应告知原告是否公开,而不是推诿、踢皮球。如今将该职责推给教育考试院,但依据法律规定,考试院也无权直接决定是否提供该信息,后续还是要向被告报批,这样一圈走下来,白白浪费了行政资源,被告此举系恶意推脱、行政不作为。

   ■教育厅:不具有公开的法定职责

  对于原告方“行政不作为”的指责,教育厅显得很委屈。代理律师强调,考试院是独立的事业单位,教育厅对其有管理与监督的职能,但原告现申请公开的内容,只有考试院留存,教育厅没有,被告不具有公开的法定职责。

   热点追问二

   考试信息是否应该向考生公开?

   ■家长:高考影响重大应该公开

  小文的代理人强调,对于学子来说,高考对入学、就业有重大影响,有关考生的切身利益,应当公开。教育厅不愿意公开的原因无非是怕引发查分潮、分数纠正缺乏实际操作的可行性等等。但这些在原告看来都是惰政、懒政的借口,现在拿国家秘密做挡箭牌就是错上加错。

  代理人提出,既然阅卷存在误判可能,就应该设立相应的纠错机制,不能说怕麻烦、怕担责就可以理直气壮的不作为。高考成绩事关考生一生的命运,查看考卷印证考分是考生不容漠视的权利。认知到这一点,才能在技术上考虑如何设置制度性的权利通道,让所有考生都能不留疑惑地接受自己的高考成绩。

   ■教育厅:一旦公开将引发查卷潮

  教育厅明确表示考试信息不属于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法律规定可以公开。原告存在理解错误,“对社会公开”与“信息公开”并不等同。公开考生试卷涉及评分规则,评分规则为国家秘密,一旦公开,会影响命题的公正性,对社会稳定有影响。河北的案例,仅是个案,并不代表要参照执行。

  教育厅强调,考试成绩可以复查,但考卷及其他信息一旦允许公开,会引起“查卷潮”,而出错纠正的工作也会很繁琐,一旦形成常态,考试机构、教育行政部门面临巨大压力,频繁阅卷、查分,将造成大量工作堆积,无法正常办公。

   原告心声

   多么希望能便捷轻松地查分!

  在庭审结束前,代理人说出了考生小文的心声。教育厅不给查分是怕引发查分潮,解决该问题的最好路径就是公开透明。被告努力的方向应该是通过设置制度性权利通道,保障正常秩序的情况下实现考试信息的公开,考生有疑惑却不能查看自己的试卷,这才真正是最大的问题和隐患!便捷轻松的查分,能促进高考的公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