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12部门出养老服务新政 创新企业获百万奖励
记者昨从省民政厅获悉,省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国土厅、农委、商务厅、工商局、地税局、物价局等12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我省养老产业发展,促进江苏经济转型升级。
这次《意见》最大亮点是将养老服务产业列入省现代服务业重点支持方向。在医药、医疗器械、绿色食品等产业基础较好地区,培育壮大适宜老年人需求的健康产品专业化生产研发基地,形成一批具有品牌影响力和较长产业链的养老产业制造业集群。我省将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财政资金探索尝试贷款贴息、直接融资补贴和风险补偿等办法,让更多信贷和社会资金投向养老服务产业。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蒋同进介绍,此次《意见》对创新型养老服务业有重大利好:今后,被评为省级“现代服务业创新示范企业”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被列入国家和省服务业标准化计划的项目,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意见》明确市场配置养老资源的作用,鼓励国外、境外企业和个人在江苏省设立外资养老机构,与内资机构享受同等信贷、税收优惠政策;统一公办和其他所有制性质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的补助标准,自建用房和租赁且租期5年以上的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不低于1万和5000元补助。蒋同进表示,将充分撬动市场的力量,激发社会资本的热情。计划到2020年,全省社会化养老床位数占比要达70%以上,护理型床位占比达50%以上。
《意见》提出,鼓励高校设置老年服务与管理、康复治疗学、护理学、应用心理学等涉老专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培养专业性人才。到2020年底前,全省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突破80万人。对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在养老机构护理岗位连续从业2年以上的人员,分别给予每人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一次性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