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七旬老太头中数斧身亡 精神分裂男子砍死邻居
07.07.2015 12:41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中国江苏网7月7日讯 精神分裂症患者需要监护人平时在生活中妥善看护,否则容易对他人造成伤害。今年2月,涟水县就发生这样一起悲剧,一名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男子把住在隔壁的一位70多岁的老奶奶当场砍死。
“我儿子陈小刚杀人了,你们快来。”2月5日17时许,涟水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了这样一通电话,问清情况后相关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我儿子有精神病,他拿斧头把隔壁的王奶奶砍死了,真是作孽啊!”报警人是陈小刚的父亲,他看见民警便情绪失控地痛哭起来,恨自己没有看管好儿子才酿成大祸。
2月5日17时许,正在家里喂鸡的老陈看见儿子拿着斧头走出门去,知道儿子有精神病,怕他伤着别人,于是老陈便立即追了上去,但因为腿脚不好,老陈很快就落在了后面。等老陈追上儿子的时候,惨剧已经发生了,儿子正拿着斧头站在路边,在他旁边,一位老奶奶已经横躺在地上。仔细一看,老陈吓了一跳,躺在地上的老奶奶正是自己的邻居,此时她的头部被砍数斧,大量出血,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老陈知道儿子的精神病又发作了,他立即选择了报警。
2月6日,涟水县公安局聘请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对陈小刚进行了精神病鉴定,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5月6日该县公安局向涟水县人民检察院移送了强制医疗意见书。
涟水县检察院认为,涉案精神病人陈小刚实施故意杀人行为,已经严重危害到了公民人身安全,但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对其采取强制医疗。近日,该院已经向涟水县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淮海晚报记者王舒
通讯员丁秀光
编辑: 廉昕朦、王瑶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07.07.2015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