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3天就敢帮顾客“动刀子”美容 苏州卫监细数非法医疗美容“七宗罪”

03.06.2015  11:43

  中国江苏网6月3日讯一段时间以来,一些机构和个人开展非法医疗美容,给消费者造成了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苏州市卫生监督部门综合近年来苏州市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成果,梳理了这些非法机构和个人违法作案的模式和特点,在此呈现给广大爱美的消费者,作为大家选择安全医疗美容的参考。

  罪状一:

  设施简陋隐患多多

  为节约成本,非法医疗美容机构大多未设置符合条件的手术室,消费者接受手术的场所一般空间狭小,大量堆放杂物,空气、环境均未经过有效消毒,也未配备必需的消毒设施和抢救药品,即使有药品、器械,但是也是来路不明、质量没有保证。术前不进行必要的医学检查,也不配备必要的抢救设施,一旦出现危险往往是致命的。所谓的手术室往往是一张美容床,准备两三套医疗器械,经过简单消毒就开始操作,消费者被感染的风险极大。

  苏州市卫生监督所打击非法行医科科长何恺告诉记者,目前国内已出现多起因消毒不合格实施医疗美容导致感染的案例,感染者不得不接受长期治疗,伤口形成难以修复的疤痕,由美容变毁容;有的消费者因此感染梅毒、乙肝等,痛苦不堪,更有甚者因为接受重睑术、肉毒素注射造成失明、面部瘫痪等残疾。有的手术实施者为了降低这种风险,往往要求消费者长期大量使用抗生素,造成对肝、肾等脏器的损伤。

  实例:“手术室”根本没有洗手池

  苏州市卫生监督部门近日接到市民投诉举报,在城北某写字楼内查处一非法美容场所。在该非法美容场所不到12平方米的所谓“手术室”内,就是摆放着两张普通的美容床,除了在墙角一处装有一盏小小的紫外线灯外,再无其他室内空气消毒设施。但同时在手术室内还摆放着许多其它不应该存放在手术室内的药品、器械、高压锅等杂物。本应打包消毒的手术器械根本不打包,与未消毒的手术器械混放在一起。环顾整个非法行医场所,没有一个洗手池,执法人员对手术人员在手术前如何进行手部清洗消毒根本无从知道。

  罪状二:

  人员无证胆大妄为

  为骗取消费者信任,非法医疗美容机构往往宣称手术人员是在正规医疗机构任职多年的“专家”,有着丰富的手术经验。但实际却是大相径庭,根据苏州市卫生监督部门历年来查处的案件来看,大部分从业人员都未取得有效的医师资格,有的连最基本医学基础都没有,就敢给消费者动刀子。

  少数非法医疗美容机构由于没有固定的执业人员,一般会采取提前预约方式,聘请一些走穴的医师来实施手术。但即便是走穴的有资质的医师,因为手术前根本不了解消费者的基本情况,贸然施行手术也存在着较大手术风险和隐患,加之不签署任何医学文件或协议,这让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任何保障。

  市卫监所执法人员表示,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实施医疗美容的医师是有着严苛的准入要求的,不仅要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有一定工作年限(例如有负责美容外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等),并且要取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

  实例:“培训”3天就敢“动刀子”

  苏州市卫监部门曾经查获这样一个非法医疗美容场所:不但自己开展非法医疗美容活动,还开展所谓的医疗美容技术培训。每名学员按照自身需要缴纳不同的学费,2天培训费用为6800元,“学成”后可以为消费者进行注射美容;3天培训费用为8800元,“学成”后为消费者动刀。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因为缺乏必要的实践机会,该场所就用仿真皮肤组织模型代替,让学员进行简单操作练习。同时该场所还会在培训结束后给学员发放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美容医师证书,来哄骗学员及消费者。

  罪状三:

  伪劣药械损人利己

  非法医疗美容机构和个人为牟取高额暴利,一般都会昧着良心使用来路不明的药品器械。

  何恺科长介绍:一般假药、劣药及没有质量保证的器械用于消费者后,在短时间内可能不会察觉,但随着时间的发展,假药、劣药等危害就逐渐显现出来,甚至造成严重感染、毁容、致残、致癌等后果。譬如:现在医疗美容机构中常用“瑞蓝”玻尿酸填充剂,但一般非法医疗美容机构却对消费者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奥美定,谎称其玻尿酸或胶原蛋白为消费者进行注射。奥美定进入人体之后,极可能会分解产生剧毒。由于能在人体内分解成剧毒单体分子,毒害神经系统,损伤肾脏,对生命循环系统造成伤害,世界卫生组织已将这种物质列为可疑致癌物之一,是定时危险炸弹,而其隐性发作期为2年。

  何恺还表示,目前市面上常见的瘦脸针、除皱针,其实就是A型肉毒素,这是一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严格管控的毒性药品,稍有注射过量就会造成面瘫、复视、吞咽呼吸困难等症状,如救治不及时极易引发消费者死亡,危险性很高。

  实例:肉毒素竟是假药

  苏州市卫生监督部门曾在对某一非法医疗美容机构进行检查时,在其冰箱内发现了药品与标签相分离的进口肉毒素(保妥适),询问经营者来源,其称是网购的,但经专业权威部门认定该药品为假药。此外还有非法医疗美容机构所使用的医疗器械也是五花八门,大都没有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综合苏州市卫生监督部门者几年来案件查处结果,可以说85%以上的器械都是属于三无产品,这些器械主要常用于消费者的光子嫩肤、冰点脱毛、祛斑等项目。

  罪状四:

  非法行医不给凭据

  苏州市卫监所执法人员表示,非法医疗美容机构开展常见的医疗美容项目如漂唇、割双眼皮、祛眼袋、瘦脸、隆鼻、隆胸等,而这些均属于创伤性医疗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技术规范的要求。根据相关要求,在实施上述医疗行为,必须对消费者进行一系列相关的检查,并告知手术风险,做好相应的病历记录,与消费者签订《手术知情同意书》等医疗文件。但事实上,一些非法的医疗美容机构或个人是根本没有能力提供这些医疗文件的。更有甚者,他们为了躲避打击和偷逃税款,连最基本的发票和收据也不会提供给消费者,这就给消费者维权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实例:POS机刷卡小票也被收走

  去年有位周女士曾向卫生监督部门投诉,称其在某某美容院接受隆鼻手术,但术后出现感染,要求卫生监督部门予以查处。但是当卫生监督部门到美容院检查时,并没有找到与周女士有关的记录,于是进一步向周女士了解情况,要求其出示相关票据,周女士这才想起当时美容院并没有提供给她,就连POS机刷卡的小票也给店方拿走了。

  罪状五:

  价格虚高差距较大

  何恺科长介绍,一般消费者认为非法医疗美容一定存在价格优势,这样才能吸引到消费者前往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其实并不尽然。苏州市卫生监督部门也曾多次接到因为价格问题而反映非法医疗美容的投诉。这些非法机构或者个人往往采用这样的模式骗取消费者的钱财:一般先说正规医疗机构乱收费,自己如何价廉物美来引诱消费者,然后再在手术前提出要使用好的药品、器械、材料等来要求消费者接受高昂的价格。

  实例:2万能做的项目竟要收5万

  苏州市卫生监督部门曾接到一位肖女士的投诉,反映她在某一生活美容机构花了5万多元接受双侧太阳穴玻尿酸填充,但是效果并不理想,要求查处。经卫生监督部门查处核实,该机构的确为一非法美容机构,而且在询问合法医疗美容机构后得知,像肖女士这样的医疗美容服务就是在正规医疗机构正常收费也只有2万多元。执法人员将相关情况反馈肖女士,肖女士连声称后悔,没想到非但美容效果不理想,还被狠狠地宰了一刀。

  罪状六:

  广告宣传不着边际

  何恺科长还表示,不少按摩院、美容院还推出按摩、艾灸、经络调理、服用中药饮片等“传统中医治疗项目”吸引顾客,声称通过接受一定疗程的治疗可以到达祛斑、换肤的美容效果。事实上,像这样涉及到宣传医疗美容治疗作用的都属于非法医疗广告。

  据悉,卫计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2014年就曾联合出台相关批复,禁止非医疗机构开展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动;并明确规定非医疗机构开展这些活动不得使用“中医”、“医疗”、“治疗”及疾病名称等医疗专门术语,不得宣传治疗作用。

  实例:大牌噱头蒙人唬人

  苏州市卫生监督部门近年来查处的案件中,发现非法医疗美容机构常利用对外宣传手段,将自己的单位冠以“某某微整形美容权威机构”、“国际整形美容学术交流单位”等唬人的名称,并且还会对外宣称有“某某国际知名整形美容大师”或者“某某美雕大师”亲临指导、手术噱头,诱骗消费者上当。

  罪状七:

  手段隐蔽逃避打击

  非法医疗美容机构手段隐蔽已逃避打击。对此,苏州市卫生监督部门提醒各位爱美人士,无论进行哪种医疗美容都请选择有资质的医疗美容机构,术前都务必确认三个要素:一是该机构是否取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是诊疗科目一栏中是否已经注明有医疗美容科,三是主诊医师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同时,一定要签署相关医疗文书,索取印有该医疗机构公章的发票。切勿轻信或为了省钱而选择非法医疗美容机构和个人,给自己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实例:通过新媒体揽客

  市卫生监督部门近期查处的多个案件中,非法医疗美容机构或个人都是采用熟人介绍,或通过QQ、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方式传播信息,有针对性地选择消费者群体,而且不直接说明人员、地址和联系方式,隐蔽性极强。而且有的非法机构和个人不再选择生活美容机构等地方开展非法活动,而是选择酒店、酒店式公寓、写字楼等场所开展非法活动。因为这些场所物业管理或者安保措施较为严格,而且一般不会引人注意。即使被群众举报,也可以通过拒不开门、极力否认与受害者的关系等方式来对抗有关部门的打击,这也从客观上增加了有关部门的执法难度。

  通讯员郦丽何恺

  本报记者 薛马义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