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七百株罂粟涉嫌“种毒”邗江检察:超500株即构罪

24.06.2016  13:14

  听说罂粟果子煮水喂猪,可以治疗猪腹泻,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的于大妈就找工友要了种子,一种就是747株。昨天,于大妈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邗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花田内种满罂粟

  路人举报,大妈被抓

  4月24日下午6点多,邗江区一居民路过平山乡槐二村时发现,该村一路边有一片粉红色的花,看起来很漂亮,就凑上前,准备看看是什么品种。没想到,走近一看才发现,这片花田内种的全是罂粟花。该居民随即报警。

  次日上午,平山派出所组织警力赶至现场。经现场清点,该花田内共有747株罂粟,且都已开花结果。民警依法将这些罂粟植株铲除并扣押,与此同时,民警经走访调查了解到,该片罂粟花田是该村村民于大妈家的菜地,遂将于大妈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归案后,于大妈对种植罂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为治疗猪腹泻

  向工友要来种子种植

  于大妈今年65岁,在家种田,平时也在附近做小工。今年1月,她在槐泗镇做小工时,认识了一个女工友。在聊天过程中,这名女工提起,她家的猪有段时间腹泻,她用罂粟煮水喂猪,治好了猪的腹泻。

  当时,于大妈家也养了几头猪,一听这个土法子很是喜欢,因此,就向她要罂粟种子。可对方怎么也不肯给,并解释,种罂粟是犯罪的事。“我只种一点喂猪,不会有事的。”于大妈称,后在她的软磨硬泡下,对方给了她一个罂粟果子。

  回到家后,于大妈把果子里的罂粟籽挖出来,全种在了自家菜地里。此后,她经常浇水、施肥。在她的悉心照料下,这些罂粟种子很快发芽、开花,长势喜人。

  4月25日,正当于大妈盘算着,再过10天左右就收割罂粟果实时,民警找上了门。

  邗江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于大妈的行为已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依法对她提起公诉。

  超500株即构罪

  可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检察官介绍,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此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或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10元以上15天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刘丹丹 韩安 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