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报告:粤苏京位列前三甲

29.02.2016  13:58

  25日在北京发布的一则报告指出,2014年,广东省、江苏省和北京市名列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经济综合竞争力前三甲。

  25日上午,由福建师范大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管理世界杂志社等单位联合攻关的《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报告2014-2015》在北京发布。报告主要对2013年至2014年中国内地31个省级行政区的经济综合竞争力进行综合排名,并作了相关分析。

  报告通过对各省份经济发展情况的综合评价分析,最终得出了2014年全国31个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排名。

  排名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是:广东省、江苏省、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天津市、福建省、辽宁省、湖北省;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为四川省、河南省、安徽省、湖南省、河北省、重庆市、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西省、海南省;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为吉林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山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贵州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云南省、甘肃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

  蓝皮书分析,与2013年相比较,2014年省域经济竞争力排位上升幅度最大的是重庆市和内蒙古自治区。个别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的升降出现了跨区段变化,其中,湖北省由中游区升入上游区,前进了1位,河南省由上游区跌入中游区,下降了2位。此外,蓝皮书也指出,不同地区之间经济综合竞争力得分分布很不均衡,2014年得分最低的西藏自治区只有28.3分,不到第一名广东省的一半。

  蓝皮书称,从全国区域间经济综合竞争力的综合测算和分差来看,2014年全国4大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评价分值依次为:东部地区48.8分、中部地区37.8分、西部地区33.0分、东北地区36.6分,比差为1:0.78:0.68:0.75。与2013年相比,西部地区竞争力有所上升,但差距仍然较大,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差距也有所缩小,只有东北地区和东部地区的差距在扩大,而且幅度较大。

  从全国各省份的平均分值来看,2014年比2013年微幅下降了0.10分。报告称,总体来看,2013-2014年全国各省市区的经济发展受到全球经济低迷和国内经济从高速增长进入中高速增长的影响,经济综合竞争力得分出现微弱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