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发展】江宁区与建湖县建立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发展合作机制

29.04.2016  15:58

日前,江宁、建湖两地司法局开展互访活动,相互观摩交流了实战化建设情况,并就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建立了合作共建机制。共建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特长优势,互通互融,共同促进两地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发展。

一是定期互学。 两地司法局将建立联络员制度,线上线下合力加强信息交流和工作联系,并定期组织互学,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考察等方式学习借鉴对方培育发展基础型、枢纽型社会组织过程中的特色做法,并共同探索创新不同类型社会组织,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的路径,以及加强社会组织间的交流和资源整合,放大社会组织服务的整体效能的方式方法等。

二是定期互帮。 两地司法局定期在孵化基地建设、“雏形”发掘、孵化培育、“出壳”登记和跟踪管理这五个构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流程环节中开展互帮活动,充分调动两地资源优势。例如:江宁区高校的教育资源、建湖县法律服务社发展较成熟优势,并以建立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共建机制为契机,建立长期稳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司法行政业务交流合作关系。

三是定期互评。 共建双方将组织专人通过查阅台账、走访当地群众等多种形式对对方社会组织基础设施、配套设施以及法律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进行逐项点评,挖掘亮点、查找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并综合评估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情况,综合评估结论将作为“出壳依据”,确保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发挥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