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要求各级机关“过紧日子” 财政资金更多用于惠企裕民

21.11.2018  20:02

        日前,泰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坚持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意见》,明确财政财务管理“六个严格”,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将财政资金更多用在降负惠企、让利裕民上。

        严格实行部门预算“只减不增”。2019年度预算安排的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压减30%以上,专项资金压减50%以上,部门新增支出需求优先通过整合现有公用经费、专项业务费等方式解决。

        严格控制预算追加。除政策性人员经费增支、救灾应急支出等特殊事项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新增项目外,严禁随意追加预算、变更项目,财政部门不得受理一般性的临时追加项目申请。

        严格财政资金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以及违规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使用未纳入财政收支管理的大额资金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并且履行报备程序,不得使用往来资金安排支出和将收入性质资金挂往来、坐收坐支;严禁超范围、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公务接待费用必须按照规定手续和程序报销,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用;严禁审核批准未列入计划的团组出国申请,严格实行因公出国(境)联动审批机制,从严控制和压缩出访团组、人员数量和在国(境)外停留时间;严禁公务用车超编制购置、超标准配置、超定额支出,未经过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审核并且履行报批手续不得安排车辆更新计划和购置经费;严禁超计划、超定额举办会议和培训活动,除组织、人社部门以外不得举办出省培训活动,禁止以各种名义举办联谊性质、无实质意义的集会活动;严禁违规拆分采购标的、擅自采购、超标准采购等行为,不得超范围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防止通用资产重复购置、闲置浪费。

        严格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评估机制,实行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责任约束机制。

        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资金不能足额覆盖的新报项目一律不予批准,资金不能按期落实的未开工项目一律不得建设,不属于市委、市政府明确的民生实事和建设工程项目以及债务成本高、风险大的已开工项目一律暂缓建设,投资规模过大、标准脱离实际的在建项目一律压减投资规模。

        严格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严禁突破省核定政府债务限额指标,严禁新增隐性债务新上项目,确保在10年内完成隐性债务化解目标。将债务管理列入市(区)(含医药高新区)绩效目标考核、债务审计列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脱离实际过度举债、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违规使用债务资金等行为严厉追责问责。(顾继红 周守东 高新华)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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