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一精神病人3天没吃药 把叔叔当假想敌捅死
广陵居民王某和父亲、叔叔生活在一起,3人均是精神病人。3月26日下午,王某因为3天没吃药,病情发作产生幻觉,把叔叔当成假想敌,后持刀把叔叔捅伤致死。近日,广陵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出对王某强制医疗的申请。
【回放】
侄子回家后,突然把叔叔捅死
老王家住广陵区某社区。由于和妻子阿玲(化名)离异多年,平时,老王和弟弟王海(化名)、儿子王某住在一起,3人都是精神病人。
3月25日,王某到阿玲家,直到次日下午2点左右才回家,到老王房间里坐了一会儿后,他去了王海的房间。几分钟后,老王突然听到从王海房间内传来剧烈的响动和王海的呼救声,“大哥,快来!”
老王赶紧跑过去查看。而眼前的一幕让他吓得不禁倒抽一口冷气——只见,王海捂着肚子,肚子上有两个洞,正在往外冒血。老王赶紧跑出去,请邻居打电话报警。
邻居以为是家庭矛盾,只打电话通知了老王的妹妹。老王的妹妹闻讯赶到现场一看,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立即拨打120。当天,王海经抢救无效死亡。
【内情】
三天没服药,把叔叔当成了假想敌
当晚,办案民警在阿玲的暂住地找到王某。经查,王某今年40岁,无业。归案后,被问及案发当天的活动情况、自己的年龄等问题时,王某的回答大多是“想不起来”或者“记不清了”。
在对王某的家人进行询问时,王某的父亲老王称,王某在19岁时,被查出患有精神分裂症。但因家中经济困难,一直没钱医治。由于老王也有精神分裂症,所以王某一直靠吃老王的药,稳定病情。在共同生活期间,3人的病情都没有发作。
然而,3月24日那天,王某没有服药,次日去了阿玲家时,也没有带药,直到26日下午,王某都没有服药。 当天下午,王某在杀害王海之前,曾跟老王抱怨称,“叔叔前几天总打我,我没办法和他一起过了,要把他打死。”但是,老王知道,根本没有这回事,他怀疑,这是王某没吃药导致病情发作而出现的幻觉。然而,还未等他劝儿子服药,惨案就发生了。
【鉴定】
可能继续危害社会,检方申请强制医疗
3月31日,广陵公安分局委托江苏省五台山医院司法鉴定所对王某有无精神疾病及刑事责任能力鉴定。得到的结论是,王某系精神分裂症(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
近日,广陵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王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且有20多年的精神病史,在发病期有幻听、被害妄想,且无自知力,具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据此,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请,建议对王某进行强制医疗。
【以案说法】
符合“三大条件”才能强制医疗
据检察官介绍,“强制医疗”是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刑事诉讼法》中新增设的条款。根据规定,是否对精神病人实行强制医疗必须符合三大条件:一是精神病人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且达到犯罪程度;二是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三是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按照法律规定,对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精神病人,应先由公安机关提交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检察机关;然后,由检察机关对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精神病人,提出强制医疗申请;最后由法院做出是否强制医疗的决定。有效防范了人为的“被精神病”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