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部署开展《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14.09.2016  02:14

为进一步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职责,督促各类粮食企业严格履行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报表义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按照国家、省粮食局通知要求,近期,徐州市粮食局在全市开展《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一是检查行政机关统计职责落实情况。检查粮食行政部门是否按规定配备统计人员、指定统计负责人,统计调查经费是否按要求支付;是否指导企业通过“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网络直报统计系统上报相关数据;是否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情况;是否在网站上公布粮食统计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及接受粮食企业统计咨询服务等情况;是否将粮食统计监督检查纳入年度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和今年以来开展粮食统计监督检查情况。

二是检查各类涉粮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涉粮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粮食经营台账保留时间是否满3年;是否指定专人从事粮食统计工作,并积极参加粮食统计业务培训;是否按时通过“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网络直报统计报表;统计报表数据与粮食经营台账数据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拒报统计报表或提供虚假统计数据;要重点检查最低收购价粮委托收储库点是否按照国家最低收购价预案要求执行。

此次专项检查分为县(市)区粮食局自查、省市督查、国家抽查三个阶段。徐州市粮食局将在督查期间,针对各县(市)区粮食局及企业自查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提出整改措施,不断完善全市粮食统计工作,做好迎接省局督查及国家局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