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苏州市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十三五”规划》
11月2日,苏州市政府召开了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市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十三五”规划》。
《苏州市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市政府重点专项规划之一。苏州市粮食局于2015年3月启动《规划》的编制工作,2015年10月形成了《规划》初稿。在此基础上,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对初稿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了《规划》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各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市级机关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2016年1月,召开《规划》论证会,邀请省粮食局领导、南财大专家以及市发改委、农委、财政局领导进行论证。按照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规划》开展了风险评估、廉洁性审查、合法性审查,并进行网上公示。2016年5月形成了送审稿。《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新时期的粮食安全战略选择、主要任务、保障布局、保障措施等四个部分。重点确定了“五个全面提升的工作目标”、“八大主要任务”、“八大类建设项目”和“六项保障措施”。该《规划》与2015年4月市政府印发的《苏州市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规划(2015-2020)》(苏府〔2015〕62号)保持了全面的衔接。《规划》的编制出台,对于进一步深化苏州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加快粮食行业发展、保障粮食供应安全、服务好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曲福田市长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保障粮食供应安全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规划》的推进和落实。粮食部门作为实施《规划》的责任部门,要紧紧围绕“十三五”期间的目标、任务和建设项目,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要掌控好本地粮源,建设好域外基地,管理好粮食储备,保障好市场供应;要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科技创新,不断提升苏州粮食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