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底 江苏28类重点人群率先建立个人信用档案
以后江苏每一位公民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务员、导游、教师、快递等28类重点人率先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守信的人在公共交通、租借租赁、旅游门票等方面有优惠,而失信则处处难行……12月23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江苏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明年底江苏将完成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个人信用记录建设,实现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2020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全面、规范、有效的个人诚信体系。
28类重点人群率先建立个人信用档案
当前,全社会都在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个人在公共生活中的失信行为,也将逐步纳入公共生活规范,并与个人生活、生产活动挂钩。而当务之急,是加快推进个人信用记录建设。
意见中提到,江苏要建立重点领域个人信用记录,明确这28 类重点人群的信用档案率先建立健全。这28类重点人群分别是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从业药师)等关键岗位的食品药品从业人员、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会计师、审计师、统计从业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寄递人员、安全评估师、卫生评估师、道路运输经营者及从业人员、机动车驾驶人、环境影响评价及检验监测从业人员、质量检验检测人员、专利代理人、电子商务平台从业人员以及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负责人及相关注册人员等。
记者注意到,包含公务员、律师、教师、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导游、寄递人员、机动车驾驶人等都在重点人群之类,江苏将依托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归集各类职业人群基础信息、履职信息、荣誉信息,以及在取得各类职业资格、职务、荣誉、执业过程中违法违纪或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失信信息。
同时,推动在金融、民政、教育、司法、交通、社保、政务服务、纳税、涉税中介服务、互联网、寄递、通信、水电气等领域的实名登记和个人身份信息实时核查服务。到2018年底,江苏的目标是制定出台省级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失信分类标准和共享交换规范,完成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个人信用记录建设,实现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
守信人可能在出行和租借中有优惠
建立个人信用记录,就是激励守信者,而让失信人处处难行。
个人守信将有哪些便利?根据意见,江苏还将为优良信用个人提供更多服务便利。各级人民政府要创新守信激励措施,在教育医疗、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文化生活服务、评先树优等领域给予重点支持并提供更多便利服务。鼓励社会各方对信用良好的个人提供在公共交通、租借租赁、旅游门票等方面的优惠。
与此同时,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将恶意逃废债务、非法集资、通信诈骗、网络欺诈、交通违法、妨碍医疗秩序、造谣传谣、偷逃税款,以及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司法服务、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社会保障等领域具有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的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在日常监督检查、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投资融资、政策扶持、考核表彰、高消费等方面采取限制措施,限制被招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请相关部门限制推荐为各级党代会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并通过有关部门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
来源: 新华日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