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电管2米高处跌落 退伍伤残军人获赔45万

20.01.2015  17:57

  工作时从2米高的地方跌落,摔成5级伤残,已经够不幸了,雪上加霜的是,所在公司还不肯承担责任。日前,经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援手,该市民获得赔偿近45万元。

  57岁的陈师傅是一名退伍伤残军人,受雇于常州市一家建筑公司从事水电安装。2012年10月27日,他在常州市一商场工地安装电管时从2米高的地方跌落,头部着地受伤,送医抢救后被确诊为特重型颅脑损伤。面对巨额医药费,工程承包方在支付一部分后就撒手不管了。后经相关部门调解确认,由承包方承担87%的责任,陈师傅自身负担13%的责任,承包方同意先期支付医药费29万元,后续伤残等一切费用由双方按同比例分担。

  2014年4月2日,因后期伤残赔偿费用与承包方多次协商未果,且家庭经济十分困难,陈师傅家人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当天,法援律师就接受了指派,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援律师决定先帮陈师傅申请法院立案并做伤残鉴定,2014年7月5日,受钟楼区法院委托,常州市德安医院司法鉴定所对其伤残程度和“三期”(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鉴定,认定其因意外致伤构成五级伤残、失语、继发性癫痫,需要长期护理。

  起诉过程中,由于受援人家庭无力足额支付诉讼费,法援律师代理受援人积极与法官沟通,向法院提出了缓交、免交、减交诉讼费的申请,最终减半收取诉讼费。

  被告方对司法鉴定报告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陈师傅系退伍伤残军人,之前在部队受过伤,对本次伤残鉴定等级与其之前所受的旧伤是否有关联性存在疑问,且对误工费计算标准不认可,认为应当按照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法援律师据理力争,认为被告无提交证据证实陈师傅伤残等级与旧伤有关,且陈师傅受雇从事建筑安装工作多年,应当按行业平均工资标准来计算误工费用。法援律师积极与法官沟通,代理意见最终被法院认可并采纳,日前,钟楼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支付陈师傅各项损失费用449674.29元。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