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日籍男子在珠海获刑 涉电信诈骗和故意伤害罪
5名日籍男子因涉电信诈骗和故意伤害罪在珠海一审被判刑
藏身于中国广东省珠海市涉嫌从事电信诈骗的5名日籍男子,因构成诈骗罪、故意伤害罪,已于29日分别被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分别处以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
于今年1月14日开庭审判的该案,发生于2013年4月至6月。5名日籍被告分别为:佐藤刚、矢内雄太郎、津村和明、菅原秀典、篠田诚。与他们一同受审的,还有一名中国台湾籍被告人蔡明峰。
经一审法院查明,2013年4月,佐藤刚召集一些日籍男子,与被告人蔡明峰合谋,在珠海市实施以日本国内居民为对象的电信诈骗。其中,佐藤刚负责与日本国内的同伙直接联系并取得被骗人信息资料,用严苛、暴力的手段监管其他日本籍被告人实施诈骗行为。蔡明峰负责租赁住房,缴纳电话费用,购买设备并指导使用。按照佐藤刚提供的信息资料,矢内雄太郎、津村和明、菅原秀典、篠田诚等人从2013年5月初至6月10日,先后在珠海市香洲区,多次向日本国内的不特定人员拨打电话,分别扮演警察、银行职员等角色,骗取他人银行存款,拨打电话次数达500人次。每次诈骗成功后,佐藤刚和蔡明峰按比例从日本国内的同伙处分得赃款,再按约定分配。
一审法院还查明:2013年6月9日晚,因琐事,佐藤刚令篠田诚与古根村健士郎对质,并威胁篠田诚,让其殴打古根村健士郎。随后,佐藤刚命令菅原秀典将篠田诚、古根村健士郎捆绑,并多次使用电击棍电击二人。两天后,佐藤刚发现古根村健士郎擅离住处,并有类似吸食毒品的癫狂症状,便用电击棍对其进行电击。因古根村健士郎挣扎反抗,他又令菅原秀典、津村和明、矢内雄太郎一起协力将古根村健士郎捆绑起来,并让被告人篠田诚到门口望风。此后,佐藤刚又用电击棍、胶棒对古根村健士郎进行持续电击、殴打,直至古根村健士郎出现生命体征衰退的迹象,才令人进行抢救,并向蔡明峰打电话寻求帮助。在蔡明峰安排他人到场拨打“120”急救电话后,佐藤刚等5名日本籍被告人均逃离现场,后古根村健士郎经医护人员抢救无效死亡。
一审法院的判决为:被告人佐藤刚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矢内雄太郎、津村和明、菅原秀典、篠田诚,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蔡明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时,没收已扣押的一批供犯罪所用的物品。
原标题: 5名日籍男子在珠海获刑涉电信诈骗和故意伤害罪
稿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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