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管理拟将违停处罚权赋予城管引关注

26.08.2016  20:38

  近日住建部发布《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关注的城管执法行政处罚权范围及执法手段等,都在《办法》中被明确。尤其引人注意的是,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车、户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等处罚权,也拟列入城管执法范围。

  “有了‘尚方宝剑’,执法可以名正言顺。”徐州市城管局方顺鸿说。去年10月起,徐州城管局被赋予新的执法职责,即可对城区的支线道路及背街小巷上的违停车辆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做好取证以及上传工作。

  南京起步更早。2014年10月,南京市下发《关于加强街巷车辆停放管理和执法的通知》,将全市1244条背街小巷停车违法行为的部分管理权交由城管部门负责。

  南京、徐州的做法如出一辙。城管部门负责走街串巷查违法停车行为,并张贴停车违法“告知单”,但最终的认定、处罚等,都是交警部门“说了算”。

  “城管也能贴罚单?”去年10月,徐州这条新闻刚曝出来,引发市民质疑。“花了很多时间去解释,我们不是‘贴罚单’,是告知单。”方顺鸿说。

  南京建邺区停车设施管理中心负责人张中系告诉记者,建邺区81条“背街小巷”都由城管查违法停车行为,“开始确实非常不好弄。我们培训一线队员,要他们记清楚政策名称告知车主,鼓励他们随身带着政府令,以证明我们的‘合法性’。

  一边是市民的疑惑,另一边是一线城管队员的困惑:“很多人说你们干嘛给我贴罚单?交警都没来贴!”24日早上8点40分,南京建邺区一名正在查违法停车的城管人员笑言:“感觉像在给交警‘打工’。

  虽然执行中碰到的质疑、困难不断,方顺鸿说,“效果还是很好,现在徐州机动车乱停放改观很多”。方顺鸿曾多次赴杭州考察,他认为《办法》中规定的城管停车管理权,接近杭州现在的做法。杭州的城管对慢车道拥有彻底的停车管理权,即从贴停车告知单到认定、处罚,都是由城管负责到底,“这应该是真正的放权”。

  “这其实就是执法与处罚权的统一了。”南京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胡小武说,“道路停车应该回归城管”。

  胡小武认为,中国城市车辆太多,管理难度很大,交警一家管,精力有限。这次让城管承担执法权,主要基于空间管辖与事权原则,行车道上的问题归交警,非行车道的问题归城管,公共空间都归城管。这基本符合城市管理的规律。

  “当然,停车位的划定,还需两部门联合制定规则和边界,也需让大众参与。”胡小武说。

  城管打人、城管推倒小贩……近年来一些地方城管粗暴执法,曝光后协管人员常常成了“替罪羊”,被一“”了之。今后,这种情况将不复出现。《办法》强调,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适当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而且,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性事务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本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承担。

  “把协管员与执法人员统一起来,这是对的。”胡小武认为。这也是解决执法纠纷引发的主体责任不清晰的手段。只要上街执法,就需是持证上岗,协管员参与辅助执法,必须由城管执法部门承担主体责任。

  持证上岗,依法实施管理,有利于整体提高城管人员的素质。整体素质提高后,不管是贴违停罚单,还是从事其他城市执法管理,都会更让被管理者信服。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也会更加规范。

  “有法可依,我们城管有了底气。而要想执法见效果,就必须正确行使行政执法的权力。”徐州铜山区城管局局长胡清华深有感触地说。胡清华曾经在法制部门工作过,他发现,城管日常执法全凭人力,有时和商贩拼的只是力气和拳头,常常用扣押物品等简单的方式处理。“突击式的强制执行不一定能收到长治久安的效果,回潮现象十分常见。”胡清华说,强制常常伴随绵绵不断的冲突。

  整治夏天露天烧烤摊,是城市治理的难点。铜山决定换种思路。今年3月开始,他们开始给占道经营、露天烧烤等商贩送法律文书。据介绍,城管部门到法院申请非诉执行,这种方式不需要起诉,只需要以生效的处罚文书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责任人仍不履行,那么“失信黑名单”就会等着他们,坐高铁、乘飞机、申请贷款等都会受到限制。“3月到现在,执法中的暴力冲突,与去年同期比下降80%。迄今为止,铜山已有70多名违法经营者主动为他们的违法行为买单。”胡清华说。

  胡小武说,城市管理的目标是维护城市公共生活秩序,服务市民公共生活,增进宜居性,最终是服务于人的。城市管理者自身素质水平,执法管理的法制化程度,决定服务于人的效果,决定了一张罚单能否贴得“服帖”。

  本报记者 朱秀霞 宋金萍

编辑:盛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