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设立放心消费创建奖励政策

03.07.2017  18:22


  近期,泰州市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制定下发《关于推进医药高新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设立信用管理、放心消费和诚信经营三项奖励措施。其中,对首次获得省级放心消费创建诚信品牌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和先进企业(单位)、行业、区域、品牌消费集聚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6万元和5万元,对获得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荣誉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该市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设立放心消费创建奖励政策,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对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企业、行业和单位扶持措施和相关配套政策的具体举措,有助于进一步调动企业的创建积极性,以放心消费创建实绩,更好地促进辖区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