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成为全国第二座没有非行政许可审批城市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行政体制改革的“先手棋”和“当头炮”,被列为全市48项综合改革的第一项改革。记者昨天从市编办采访了解到,今年我市将对194项行政审批事项逐项编制办理指南,明确审批事项的办理主体、依据、程序、时限、收费、监督渠道等,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开。目前,全市70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部取消,南京成为继天津之后全国第二座没有非许可审批的城市。
“审批分为行政许可审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我国明确规定了设定行政许可的6大类事项。”市编办相关负责人说,在实际工作中,大量审批事项都不在行政许可之列,于是就有了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后,全国开展过多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非许可审批却保持增长态势。
去年以来,我市将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作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的重要手段,对各部门梳理上报的996项行政审批事项加大清理力度,全市最终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94项,全部为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将部分资质资格认定调整为行政确认,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房保障条件和标准给付,只要符合相关条件,政府部门就主动核查及时给付。对缺乏上位法支持,由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审批事项原则上一律取消,取消了市本级设立的“燃气自营单位停止供气的备案”、“公厕收费类别的核定”等项目。对法律法规明确由县级以上政府承办的事项,原则上下放到各区行使,切实增强区级审批权能,包括“国有投资工程竣工结算备案”、“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等一批投资、民生热点领域“含金量”高的审批事项。
“为了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我市还将制定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的专项意见。”相关负责人介绍,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公布的所有事项,分类逐项编制监管标准。同时,改进行政审批监管方式,改变以事前审批为主的单一监管模式,实施以书面审查、利用信息化平台核查、现场执法检查等手段相结合的全过程监管。“还将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对行政审批事项运行及行政审批服务效果,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
行政审批
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采取“批准”、“同意”、“年检”发放证照等方式,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者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从大的概念上来说,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非行政许可审批不属于行政许可法调整的行政审批。通俗地说,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列到许可里面去,而现实中又在审批的事项。去年国务院下发通知,对国务院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肖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