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发布第九批获得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名单

07.06.2016  20:37

关于发布第九批获得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苏财税〔2016〕19号

各市、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地税局,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地税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省地税局直属税务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税〔2014〕44号),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对省属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进行了认定,现将第九批获得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江苏省第九批获得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名单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