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开展第三批市特色产业园和生态工业园认定工作

15.03.2016  14:00

  为推进市工业集中区特色发展、生态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工业集中区整合提升特色发展的意见》和《扬州市工业集中区认定办法》要求,近日,扬州市在已认定的38家市重点发展型和市优化发展型工业集中区中,组织开展第三批市特色产业园和市生态工业园认定工作。3月份将完成申报资料的形式审查和现场核查工作。

  2015年,扬州市积极推进市特色产业园和生态工业园创建活动,新创成4家市特色产业园(总数达14家)、2家市生态工业园(总数达8家),分别占已认定工业集中区的37%和21%。今年,将力争使特色产业园、生态工业园占比提高到45%和23%以上,以进一步提高特色产业集聚度,提升集中区竞争优势;树立生态优先的理念,打造集中区绿色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