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部署城市空间和地域建筑特色传承与塑造工作

04.05.2017  23:56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推动特色发展、绿色发展、集约发展”的要求,深化实施《江苏省城乡空间特色战略规划》,推动全省传统建筑特色和建造技艺传承,加强城市空间和建筑特色塑造的规划设计指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13个设区市规划局开展城市空间和地域建筑特色传承与塑造工作,计划年内各市分别完成传统建筑特色调查和传承、传统建造技艺调查和传承、城市空间和地域建筑特色塑造规划设计指引等三项研究报告。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5月2日至3日,我厅在苏州市召开城市空间和地域建筑特色传承与塑造工作现场会。副厅长张鑑出席会议,各设区市规划局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解读了城市空间和地域建筑特色传承与塑造的工作要求,听取了苏州、扬州等城市关于城市特色、建筑特色塑造工作的介绍,并就有关研究的范围、内容、深度、后续计划等进行了交流。

张鑑副厅长要求各市从增强文化自信的高度,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加快落实、积极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各市表示将积极推进此项工作,加强本地建筑特色研究,结合地域特色、时代特点,积极引导、塑造新时期的城市空间和建筑特色。

与会人员还现场考察了苏州博物馆、苏州评弹学校、苏州文化艺术中心等延续传统地域特色的新建筑。

 

现场考察苏州评弹学校

 

张鑑副厅长提工作要求

方芳/文 黄毅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