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财税联手实施市区基金(费)“四统一”征缴新模式

10.08.2015  19:35

  日前,江苏省盐城地税局与财政局签订协议,落实《关于改革市区有关基金(费)征缴管理方式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市区教育费附加、防洪保安资金等6项基金(费)委托地税部门代征的有关事项。这标志着盐城市正式实施市区基金(费)计划统一下达、经费统一结算、收入统一缴库、财力统一划转的“四统一”征缴新模式。

  一是计划统一下达。统一测算相关基金(费),报经盐城市政府批准,明确2015年6项基金(费)任务总额约为7.38亿元。二是经费统一结算。明确支付地税部门的基金(费)征收手续费,不再由各区和市直部门单独与其约定,由盐城财政部门按照规定比例统一核定、统一支付,用于保障征缴工作的开展。三是收入统一缴库。明确城市垃圾费每月全额划转财政专户,其余5项基金随税收级次直接缴库。四是财力统一划转。明确各项基金(费)在市和区之间的财力划转办法。据相关部门测算,实施新的征缴模式,对于促进提高基金(费)征缴率、降低征收成本将发挥积极作用,全年将减少各类征收成本5000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