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邗江区委积极落实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审计整改措施
今年下半年,扬州邗江区委、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针对村级财务管理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措施。截至10月下旬,有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近年来,随着邗江区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乡镇经济的迅猛发展,基层组织的经济规模和资金流量越来越大,如杨寿镇永和村,2015年仅房租收入就有61.28万元,驻村企业提供的各类资金更是达到109.06万元;汊河街道高桥社区,总面积3平方公里,由于原耕地已全部转化为开发区建设用地和工业用地,截至2014年底集体资产总额为3046.49万元,人均达0.38万元。
为全面摸清基层财务管理现状,今年初,邗江区审计局举全局之力,组成7个审计组,对7个镇(街道)14个村级组织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内容涉及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专项资金和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管理、债权债务、工程建设、民主理财等情况。审计过程中,对发现的冒领征地拆迁补偿款、滥发奖金实物等3条案源线索进行了移送,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审计调查结果还引起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领导的高度重视,批示要求区农委、财政局等部门认真落实审计整改。
针对基层“三资”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区委召集区农委、财政局、审计局和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专题部署整改工作,明确将7、8、9三个月作为全区集体“三资”管理整顿规范季,要求各镇(街道)自行组织力量对集体“三资”管理进行全面审查,进一步摸清“三资”底数,建立动态台账,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切实加以整改落实。针对缺乏基层“三资”管理专职机构的情况,经区编办核准,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心,依托农村“三资”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了区、镇两级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从申请、盘点、登记、租赁、发包、维护、处置、报废等各个环节的全程跟踪,并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转让等流转交易进行重点监督。针对审计发现的制度性缺陷,区委、区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意见》、《邗江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细则》等规范性文件,为规范村级集体“三资”管理、促进基层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冯海燕 乔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