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设立“科教兴卫”专项资金 加快实施“科教兴卫”战略

26.04.2016  09:20

  近日,昆山市出台了《昆山市“科教兴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十三五”期间,昆山市财政每年拿出不少于500万元经费支持卫计系统科教事业发展,加快实施“科教兴卫”战略,提升卫生计生单位的核心竞争力和服务水平。 

  根据《办法》,“科教兴卫”专项资金将主要用于全市各卫生计生单位在科技创新、新技术引进和推广、重点学(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资助和奖励。具体包括资助临床医学中心、医学重点学(专)科、实验室建设必须的实验装备、引进和推广医学高新技术等所需费用;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和各级各类评选的优秀人才奖励;实用型科技成果和基层适宜新技术项目推广和转化资助等。其中,对苏州、昆山市级临床重点病种诊疗技术和重大疾病、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关键技术(研究),每项将分别资助30万元和10万元。 

      《办法》自今年5月10日起执行,资金来源除财政拨款外,还鼓励多渠道筹集项目资金,逐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科教兴卫”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并建立资金的使用追踪问效机制,市卫计、财政部门将定期对资助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接受市审计部门的审计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