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失信”更应严惩
17.11.2014 12:39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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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新华日报报道,无锡市出台管理新法,对列入市级计划的科技项目实施“信用等级”评价,弄虚作假等将被认定为“科技失信”而受到处罚。
这种做法很好,但不应仅局限于科技项目的申报、实施和成果等方面,而应涉及面更广一些,也要更深入一些。这是因为,现在,科学早已不是一个封闭的体系或象牙塔里的自娱自乐。科学技术与社会联系日益密切,市场力量和政治力量都会对科技施加影响,这对科技人员提出了更高的道德和守法要求,而诚信则是这种要求的基石。如果科技人员失去诚信,会对他人、对社会、对自然界带来更大的危害。例如,瘦肉精、三聚氰胺、苏丹红……回顾近年的我国食品安全事件,背后大都有失信、缺德或违法科技人员的影子。一些甚至还是拿老百姓的钱研究的科研项目,却反过来祸害百姓。
现代科技人员还经常参与政府和民生的重大决策和管理,享有特殊的声誉,他们的意见会受到民众格外的信任。因此他们更应有极高的诚信,勇登科学高峰同时,一定也要站在道德和诚信高地,对此需要有法律和制度的约束、问责和惩处。无锡新规要求严重“科技失信”者“将被永久取消其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及获相关认定和奖励的资格”,这处罚还远远不够。在许多国家,科技人员失信是要坐牢的。 顾德宁
编辑: 莫小羽、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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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1.2014 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