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破产、关闭国有企业档案处置工作专题座谈会在常州召开
5月4日至5日,国家档案局在常州市召开了破产、关闭国有企业档案处置工作专题座谈会。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和央企档案工作协作组长单位的代表70余人参加了会议,其中去产能任务较重的8个省市档案局分管副局长应邀参加会议。会议交流了各地企业档案工作综合情况及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以来开展档案处置工作的情况,讨论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加强档案工作的意见》(初稿)。国家档案局副局长付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国家档案局经科司司长王雁宾主持。他简要回顾了《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档发字[1998]6号)发布近20年来,全国各地持续开展国企改制档案处置工作的实践与成效,充分肯定了江苏因地制宜、创新档案处置工作的经验,认为目前最成熟也最具实效的处置破产企业档案的方式就是“苏锡常通模式”。江苏省档案局副局长欧阳旭明向会议具体介绍了我省此项工作的做法和体会,国家档案局经科司付司长姜延溪通报了当前企业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经科司企业处处长蔡盈芳介绍了2017年国家档案局企业档案工作计划。
付华副局长在讲话中强调,这次会议围绕近期工作重心进行交流讨论,同时参观了常州市档案博览中心的创新经验,收获很大。当前,我们应当认识到企业档案工作所处的宏观环境,总体是有利的。以资产为纽带的管理建立在现代企业制度之上,完善企业档案工作是必然的要求。但改革发展也带来新的挑战:一是企业资产与产权的变动中,档案处置工作的法规是否匹配,破关企业档案究竟何去何从?二是出现企业档案工作削弱、管理层级下降的现象;三是混合所有制形式带来的挑战,这是过去我们从来没有直接面对的新问题,性质如何界定、与我们的关系?如何指导、如何监督?需要我们尽快加强研究;四是企业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也是挑战,要远比机关复杂。
付华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企业档案工作,首先要创新企业档案工作监督指导方式,建立既符合目前大趋势,又有利于企业档案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一是贯彻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二是继续贯彻10号令,要适时修订,时刻关注整个企业,包括总部和下属公司的发展情况;倡导档案中心集中统一管理的方法,有助于档案工作提高水平、提升地位。三是引导企业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的试点,希望各地在借鉴国家局试点的基础上,获取更多的经验。四是加大企业档案利用的力度,希望能拿出一些创意,改变档案资源开发方面比较贫乏的状况。五是总结经验,用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办法,过去的评比评估手段确实对工作有很大帮助,但随着改革的深入,老办法已不适应,有些甚至是相抵触。
其次是做好资产与产权变动中的档案处置工作,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推进,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正渐趋常态化,要随时了解变动情况,力争参与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过程的综合监管,建立信息报送平台。
第三,继续确保企业档案安全,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档案安全的规定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