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开展 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07.06.2016  00:37

  为全面了解“十二五”教育信息化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推动各地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督促各地扎实、有效做好教育信息化工作,根据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6月28日至7月5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成4个督导检查组,对安徽、湖北、湖南、重庆、青海、新疆等8省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据了解,此次督查主要是检查各地贯彻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讲话精神及相关文件的落实情况。重点是教育信息化工作重视程度、体制机制、政策措施,以及“三通两平台”重点任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信息技术安全等六个方面。在各地自查基础上,本次督查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督查组将深入到教学第一线,考察中小学校“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情况,特别是贫困地区教学点信息化教学设备的安装和使用情况。
  此次督查是对“十二五”期间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的一次全面总结,对推动各地教育信息化的普及,实现数字资源全覆盖,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特别是推动农村边远地区学校利用优质信息化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