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完成全年支出目标

21.07.2017  00:53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全面提升全省安全发展水平的意见》(苏政发〔2012〕112号)精神,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省财政2017年安排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0520万元,用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安全生产信息化、安全生产监察监管装备及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培训、安全文化、安全风险防控等方面。截至今年6月底,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拨付进度已达100%,完成全年支出目标。

  为管好用好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今年省财政修订了《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使用方式进行了创新,由单一的项目申报制改为项目申报制和因素法分配相结合的方式。在资金分配上,专项资金削减了省级项目资金,重点向市县基层倾斜,下达市县项目资金7706万元。占专项资金的73%。同时要求各地要按照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的原则,统筹使用省、市两级专项资金,集中用于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省财政还将会同省安监局适时开展专项检查,确保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足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