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荣获全省“六五普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14.09.2016  02:11

近日,省委宣传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表彰2011-2015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项目创新奖的决定》(苏法宣办〔2016〕13 号),省水利厅荣获全省“六五普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省水利厅紧紧围绕“创新宣传教育方式 深入推进普法工作”开展各项工作。一是成立了“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厅主要领导亲自任组长,切实加强对全省水利系统“六五”普法工作的组织保障;二是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江苏省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每年初印发年度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部门分工,对全省水利系统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作出部署;三是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法制宣传日”和水法律法规出台等有利时机,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水利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水法治宣传教育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四是以点带面抓好“六五”普法组织实施。省厅确定了13个省级水利“六五”普法联系点加强指导,对其在普法工作中具有特色和创新的做法和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推广;五是不断探索和创新普法形式,利用微博、微信、手机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进行水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扩大宣传教育的受众面和覆盖面,在全社会产生了广泛深入的影响;六是多次召开“六五”普法工作推进会,印发《江苏水利法制信息》39期,制作普法宣传专题片6集,及时推广交流各地普法工作经验;七是按照水利部和省相关要求,对全省13个市水利(务)局及普法联系点和9个厅直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验收,为继续开展“七五”普法提供经验。

通过开展“六五”普法工作,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水法律规范广泛传播,省水利厅干部职工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水平明显提高,依法治水管水不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全面推进法治水利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初步形成,为实现江苏水利现代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供稿:厅政法处 李伟 责编:厅办公室 栾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