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召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
江苏省财政厅副巡视员 沈益锋
按照国务院部署,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4月12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省财政厅副巡视员沈益锋、省国税局总审计师张爱球、省地税局副局长张滢就我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作新闻发布。
这次改革实行行业范围和抵扣范围“双扩”,涉及我省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4个行业84.3万户纳税人,预计全年将减税500亿元。这些行业2015年营业税收入2442.82亿元,约占全省财政收入的30%,对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改革发展任务更加艰巨形势下,新纳入试点的4个行业成为我省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本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不仅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进企业发展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更将在促进科学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产生深远影响。
按照“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要求,此次试点在改革政策上作了以下安排:税率上,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率为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税率为6%。建筑业大部分项目可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跨地区项目按照一定比率在项目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回机构所在地正常申报缴税。房地产企业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允许按规定从销售额中扣除。房地产老项目和存量不动产的销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出租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收入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个人销售二手房平移营业税政策,购买2年以上的免税。金融业税收优惠政策基本延续,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差额计税。旅游企业发生的住宿、餐饮、交通、门票等费用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此外,所有行业的房租和新增不动产支出可抵扣进项税。新取得的不动产分两年抵扣进项税。
目前,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各级财税部门密切合作,稳步推进各项准备工作。4月10日开始向10.51万户营改增纳税人发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向28.3万户纳税人提供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内的各种发票。4月25日前将全面完成所有营改增纳税人调查核实表格回收、数据采集、税户登记等工作,确保5月1日税制平稳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