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进会 柳玉祥强调 聚焦人民满意 增强服务质效

07.04.2017  20:15

  特约记者 张全连   嵇苏红   作者  施为飞

  4月7日,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进会,总结全系统贯彻落实省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工作情况,表彰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目标任务。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万力主持会议。

  柳玉祥指出,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出台后,全系统积极探索推进,完善制度体系,推动省两办出台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协调省财政出台了《关于调整办案补贴标准的指导意见》。全省13个设区市全部调整了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苏州、无锡、盐城、宿迁4市调整为月最低工资标准。优化便民举措,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点援服务等机制,优化在线申请、咨询流程。举办“真情与正义”法律援助巡回演讲报告会,法律援助的知晓率进一步提升。去年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5万件,解答群众来访来电咨询70余万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柳玉祥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省两办《实施意见》,以打造“人民满意的法律援助”为目标,注重需求引导,强化改革创新,突出精准服务、织密网络、强化质量、智慧法援、有效保障五项重点,推动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打好“两聚一高”主攻仗作出积极贡献。要力争通过三至五年努力,实现“六个进一步”的目标:

  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援助覆盖人群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更好地满足全省困难群众的援助需求。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省市县三级援助机构服务窗口设施完善,运行规范,服务高效,基层法律援助站点实现全面覆盖。刑事法律援助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渠道畅通,确保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都能及时获得援助。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全面建成法律援助标准体系,法律咨询、非诉讼事项、诉讼事项等流程规范有序。经费保障进一步增强。推动法律援助政府责任有效落实,地方财政对法律援助经费投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稳步增长,与法律援助工作需要相匹配。至2017年底,各地法律援助办案补贴要全部达到省定标准。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咨询解答、案件办理质量显著提高,“智慧法援”基本建成,法律援助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会上,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赵庭朴宣读了《省司法厅关于表彰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全省56家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105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并颁发证书。南通、宿迁、常熟、兴化市司法局和江苏天豪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律师许雪樵分别作交流发言。各设区市司法局分管局长、法律援助处(中心)处长(主任),昆山、泰兴、沭阳和部分县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部分受表彰的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省律师协会会长、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副理事长、厅机关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

      来源:交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