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获评全国“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12.10.2016  18:01

    日前,省交通运输厅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评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六五”普法(2011—2015年)期间,省交通运输厅始终以创新务实的精神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法治交通建设的基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普法工作。狠抓“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的引领作用,分类别分层次着力抓好公务员、机关干部职工、执法队伍和从业人员等普法教育,努力提升全行业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在做好“法律六进”、建设门户网站法制专栏、开展全系统文明执法大讨论等同时,结合交通运输系统特点,广泛设立电子屏幕等进行法治宣传,努力扩大法治宣传的立体效应。积极创新普法形式,拍摄了《路上的风景》等六部法制系列微电影,被省表彰为法制宣传教育创新项目。省交通运输厅还先后与省政府法制办联合开展了“法治交通建设”主题征文活动,与省教育厅联合在全省开展以“水上平安交通,安全伴我成长”为主题的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等。

      通过扎实有效的普法,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明显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建设明显加强,社会各界关注支持交通运输发展热情高涨,有力推进了江苏法治交通建设进程。(厅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