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南京开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向本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决议(草案)》的议案。受主任会议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邵伟明在会上作了说明。邵伟明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战略部署。省委紧密结合江苏实际,通过了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的《意见》,标志着法治江苏建设迈入了新的历史阶段。面对新的形势任务,省人大常委会就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作出决议,有利于及时把中央和省委的决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权力机关意志,有利于团结动员全省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建设法治江苏的伟大事业,有利于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在江苏的实践和探索,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本次会议将对《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孙如林、刘克希分别作了审议结果的报告。两部法规草案一审后,省人大法制委围绕委员们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开展了深入的调研论证,进一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修改,提请本次会议二次审议。
省政府向本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草案)》的议案。受省政府的委托,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向会议作了说明。说明指出,通过加强地方立法,将我省人民调解工作的成熟经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听取了省国资委主任徐郭平作的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监管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始终将其作为经济工作的重点内容来抓,全省国有经济保持了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截至2013年末,全省国有企业共5617户,资产总额55346亿元,居全国第2位。2015年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将坚持以稳中求进为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质量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并融入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转型升级、稳步推进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强化风险管控,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省政府向本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江苏省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受省政府的委托,省财政厅厅长刘捍东在会上作了说明。2015年,财政部第一批核定我省债券额度81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648亿、专项债券162亿。此次额度拟将全部转贷市县使用,用于置换存量债务,同时对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相应调整。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赵耿毅在会上作了审查结果报告。报告指出,省政府提出的债券使用与分配方案符合国家规定的债券使用原则,建议本次会议批准这个方案。
会议还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定之、张卫国、蒋宏坤、张艳、史和平、公丕祥、赵鹏、刘永忠,秘书长吕振霖出席会议。副省长曹卫星、省法院院长许前飞、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等列席会议。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开幕 罗志军主持会议 -
南京11:05 26.03.2015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