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开展保护和促进 台胞投资条例执法检查

06.06.2015  11:59

  新华报业网讯 6月起,省人大常委会联合全省13市人大常委会共同开展《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执法检查。5日下午,检查组在南京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省政府、省法院及各有关部门情况介绍。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艳,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永忠出席会议,副省长张雷代表省政府作情况汇报。

  张艳说,近年来,省政府和相关单位、部门坚决贯彻中央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认真实施国务院和我省条例,着眼台湾局势新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组织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在吸引台商投资、维护台胞投资权益、促进各领域交流合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地台资经济发展有了新的提升,台胞各方面权益得到了良好保障,推动我省对台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但对照条例规定,对照台湾同胞投资者的实际需求,条例的一些规定还没有落实到位,台资企业发展还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和实际困难。要统一思想认识,不断拓展和深化苏台两地各领域广泛交流合作;增强法治思维,依法维护好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有关方面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张雷介绍,江苏引进台资规模连续12年居于大陆第一,目前全省累计批准台资企业已超过25000家,约占大陆的1/3,实际吸收利用台资额超过670亿美元;苏台两地贸易额每年达460多亿美元,约占两岸贸易总额的近1/4。江苏企业赴台投资累计已达47家,投资金额超过5600万美元,居大陆各省前列。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条例,推动苏台经贸合作在高平台上平稳发展。

  本月中下旬,检查组将分两组赴部分市开展执法检查。 (王晓映)

原标题: 省人大开展保护和促进 台胞投资条例执法检查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