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07.12.2015  10:51

  任命熊毅同志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陈良俊同志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唐伯荣、贺强兴、周茸萌同志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世华同志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明新、沈利、孔燕、董红斌、宋仁海、王成龙、蔡溦同志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朱斌同志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命朱良平同志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运海同志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张卫同志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李剑同志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刘欣同志的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韦频同志的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李平同志的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