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宪法宣誓新增仪式内容 省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首唱国歌

03.12.2017  07:57

  12月2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厅内,响起了国歌的合唱声。原来,这是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正在新任命两院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环节,全场起立,共唱国歌。这是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宪法宣誓仪式首唱国歌。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张一卒告诉记者,为了执行《国歌法》的相关规定,宪法宣誓增加了唱国歌。今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国歌法》第四条罗列的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中,就有“宪法宣誓仪式”。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2016年1月15日,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刚刚获得任命的10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委员会负责人以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向宪法宣誓。自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任命人员均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今年开始,唱国歌也成为仪式内容。如此,常委会会议上的任命环节,先通过人事任免案,然后颁发任命书,接着唱国歌,最后向宪法宣誓,整个任命过程权威、郑重、庄严,更具仪式感,其意义则在于让被任命人员更具国家意识、为民情怀、受人大监督观念。(王晓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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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顾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