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举办全省领导干部(法治能力)专题研究班

23.07.2015  20:28

  7月21日-23日,省委组织部、省政府法制办在省委党校共同举办全省领导干部(法治能力)专题研究班。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胡金波作开班动员,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政府法制办主任于爱荣作培训总结。
  此次专题研究班学员主要为市、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市、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县(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部分省级机关分管领导。这是我省全面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又一举措。
  徐鸣指出,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率先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权力运行的基本原则,大力推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增强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公信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对于建设法治政府而言,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的强弱、法律素养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地区或部门依法行政的总体水平。
  徐鸣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积极适应法治建设新常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钉钉子”精神抓好省政府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全面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认可度。各级领导干部要顺应时代要求,带头信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当好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徐鸣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崇尚法治、尊重法律,自觉以法治为价值导向和行为准则。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法治意识,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阳光用权。领导干部要带头用法。各级领导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深化改革,强化法治对改革的规范,实现立法和改革相衔接,确保改革在法治框架内运行。善于运用法治推动发展,用法治思维谋划发展思路,用法治手段破解发展难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善于运用法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确立法治在维护群众权益、调处利益关系中的权威地位,积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培训班为期三天,省高级法院院长许前飞、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以及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韩春晖、清华大学教授余凌云、南京工业大学教授刘小冰分别就行政诉讼法与法治政府建设、立足检察监督职能促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行政协议在实践中的运用与审查等给学员作专题讲座。(法制协调处 秘书行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