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干部履行“三个不取酬”
06.12.2015 12:50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本报讯“以前,经常会受邀到一些机关单位开展培训或讲课,收取讲课费、吃顿饭,似乎是理所应当的。现在明确了‘三个不取酬’规定后,这些行为都是予以禁止的。”盱眙县委党校一位教师感慨地说,“规定延伸了领导干部兼职取酬的外延,并细化到了具体区域”。
为狠刹部分干部违规取酬的现象,今年9月,盱眙县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开展“三个不取酬”的规定》,明确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无论在职还是退休,兼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职务或者担任村居书记、第一书记等职务期间,一律不得取酬;在该县各类培训上讲课,一律不得取酬;在企业帮办服务和党建指导,一律不得取酬或接受企业礼金和吃请。
日前,一位乡镇干部因为兼职取酬受到撤职处分。他所帮办的项目负责人在接受纪委调查时表示惋惜:“项目能成功落户,各种审批手续他帮了不少忙,发一点报酬原是好意,没想到竟添了麻烦。”据统计,目前盱眙县共有30名科级干部退回违规取酬资金,累计197万余元。
近两年来,盱眙县委组织部选派上百名机关干部到乡镇、社会团体和非公企业担任党建指导员或赴软弱涣散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本是好事一桩,但如果制度跟不上、监管打折扣,不仅起不到助力的功效,反而会滋生新的腐败。“领导干部因为身份特殊,其兼职取酬关乎廉洁,关乎公平,与通常的按劳取酬根本不同,必须严格加以规范。‘三个不取酬’的规定强化针对性,直指领导干部兼职取酬问题上的‘模糊地带’,将以往兼职取酬的通道全部封堵。”盱眙县委书记李森说。
(刘明 高玉飞)
编辑: 邓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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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2015 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