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拟废止25项强制性地方标准 目录正在公示
06.09.2016 19:10
本文来源: 江苏新闻网
5日,江苏省质监局官网发布公告,江苏拟废止25项强制性地方标准,还有47项强制性地方标准拟转化为推荐性地方标准。
据了解,这次强制性标准的废止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江苏开展了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拟废止的25项强制性地方标准中,包含《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住宅装饰质量标准》等。《电动自行车用充电设备安全要求》等47项强制性标准拟转化为推荐性地方标准。
目前,拟废止的强制性标准目录正在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9月5日至11月3日。
公示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向江苏省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意见和建议。
编辑:盛捷本文来源: 江苏新闻网
06.09.2016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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