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安监局“四学”新安法 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水平
05.11.2014 19:16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新《安全生产法》颁布以来,高淳区安监局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深刻领会法律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法律条款内容,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以及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结合新旧“对照学”。全体机关干部采取集中辅导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进行新旧逐条对照学习,全面了解修订后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并将原安全生产法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进行对照,从对照学习中概括梳理不同之处,认真领会其中的新思想、新举措、新亮点,从对照学习中理解新安全生产法的严肃性和刚性原则,增强安监干部扎实抓好安全监管工作的信心和责任感。
二是结合实践“重点学”。结合近年来安监工作的实践,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监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重点条款进行详细学习,尤其结合在平时的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明确定位,明晰职责,增强安监干部抓好工作落实的使命意识和担当意识。
三是结合案例“讨论学”。执法人员结合实践中的案例,坚持边学习边讨论边实践,加强对新法的理解和运用,切实把这部要求更严、内容更全、操作性更强的安全生产法律,真正领会好运用好,将新安全生产法具体贯彻到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中,做到热情服务、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确保新《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四是结合执法“推动学”。在监管执法中,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联合多部门以安全检查为抓手以查促贯,深入企业生产一线进行宣传,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新安法的知晓率,使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更好的学习、了解和运用新法,积极营造新法贯彻实施的良好氛围,提升从业人员履行法定义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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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2014 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