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风灾后续]阜宁检察“精准”预防灾后重建

15.07.2016  15:37

  “6.23”自然灾害发生后,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检察院在抢险救灾的同时,把预防触角延伸到抢险救灾第一线,多措并举地开展灾后预防工作,受到一致好评。

  一是抓住重点,及时提醒。经过实地调查,该院将抢险救灾物资收发环节、捐款接受环节、卫生防疫环节、食品安全环节、受灾房屋评估及维修环节、灾民安置环节等职务犯罪易发环节列入预防重点;将受灾的22个村居参与救灾的村委村干及卫生防疫部门、住建部门、国土部门、市场监管局等参与救灾工作人员纳入职务犯罪易发的重点人群。精心制作发放《6.23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工作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官提醒函》,提醒大家要坚持公平公正、清正廉洁、集中管理、专款专用、勤勉尽责。

  二是利用案例,强化警示。该院预防部门摘录外地发生的抗灾救灾过程中职务犯罪典型案例整理成警示录,发到抗灾救灾一线的党员干部人手一本,以作警示。这些发生的抗灾救灾过程中职务犯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强,在抢险救灾一线党员干部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大家纷纷表示在抢险救灾中要强化法制意识,自律意识,确立良好形象,争做合格党员,远离职务犯罪。

  三是加强督查,跟踪预防。针对全国对阜宁县灾情关注度日增、抢险救灾物资收发及社会捐款数量上升较快的现状。该院要求检察干警在帮助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的同时,做到了解大宗抢险物资情况,了解发放灾民的大宗抢险物资情况,了解灾区卫生防疫及食品安全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奋战在抢险救灾一线的受灾镇、街道、社区相关负责人沟通,及时处置。

  四是组织群众,全程监督。该院与受灾的镇、街道、社区纪检部门共同会商,制发《抢险救灾党员干部廉洁监督卡》,由相关镇、社区纪检部门发给被受灾户每户一份,让受灾户如实填写,对参与及负责抢险救灾工作的镇、村、组干部开展“零距离”监督。此卡发放后,由相关镇、街道、社区纪检部门负责收回,并会同该院专职预防人员就此卡中反映出来的腐败问题进行警示。

  五是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该院在开展各项预防工作的同时,加强与县纪委及受灾镇、街道、社区纪检工作人员的联系和配合,形成预防合力。由相关镇、街道、社区纪检工作人员提供相关受灾村村委村干的联系方式;相关镇、街道、社区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将相关预防工作事宜传达给受灾村的村居干部;对受捐单位捐款账务以及社会组织上门募捐情况进行联合核查,以防贪挪问题的发生。(陈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