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阳光人寿获市保险工作先进单位
30.11.2015 18:37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近日,盐城市金融与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下发《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决定》(盐金融办发[2015]31号文件),阳光人寿盐城中支获评2014年度全市保险工作先进单位,中支总经理戴洪城获评2014年度全市保险工作先进个人。
2014年,盐城中支努力把握新常态下的新机遇,实现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积极发挥了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中支的发展和突出的业绩在全市七十几家保险公司中脱颖而出,与中国人寿、平安人寿等同业公司共同获得此项荣誉。
今后,盐城中支将再接再厉,彰显使命担当,勇于创新自强,不断开创保险工作新格局,为保险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刘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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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2015 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