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重拳打击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09.06.2015  12:42

   新华网南京 6 8 日电(王登科 王磊 王成)       6月5日是第44个世界环境日,也是新环保法实施后的首个“环境日”。6月5日下午,盐城市政府新闻联络处在市交通局召开了全市环境质量暨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盐城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姚学龙主持,盐城市环保局局长周俊、盐城市环境监察局副局长李曙光等出席了发布会,并分别介绍了2014年度盐城市环境质量及2015年1-5月全市十大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周俊在发布会上说,2014年,盐城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是江苏省空气质量最好的城市。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为5.26,全省最低;优良天数比例为74%,全省最高;PM2.5平均浓度为58毫克/立方米,全省最低;9月份,优良天数达到100%,在环保部公布的全国74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列第4位,是江苏历史最好名次,10月份又列全国第9位,“盐城好空气”成为城市名片和生态品牌。同时成为全省夏秋两季唯一未被环保部和省环保厅通报发现秸秆禁烧火点的城市。

  水环境质量总体来看,周俊表示,盐城全市地表水属轻度无染级,水体污染特征表现为有机污染、氨氮和总磷污染。全市饮用水以集中式供水为主,主要以地表水作为取水水源,10个集中式地面水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声环境质量与2013年相比下降1.6分贝,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2014年,全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3.9分贝,与2013年相比下降1.6分贝,区域声环境质量为好。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63.9,植被覆盖率较高,生物多样性较丰富,总体上生态环境状况良好。城市环境空气生物学评价处于清洁水平。辐射环境质量,移动基站天线周围电磁辐射功率密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李曙光说,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坚持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第一责任,始终保持执法监管高压态势,深入开展环境大检查,重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共检查企业1876家,其中,对122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处罚金额1000余万元;责令停止建设27家,责令停产62家,责令限制整改43家,关停7家;按照新《环保法》的要求实施按日计罚6家,限产、停产7家,查封、扣押5家,移送公安部门5家。分别对响水县大恒纺织有限公司利用暗管偷排废水案、江苏旭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案、江苏悦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等十大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进行了通报。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王成 摄

  2015年4月24日,盐城市环境监察局执法人员发现响水县大恒纺织有限公司利用暗管在响水灌河排放污水,化学需氧量高达288 mg/L。4月30日,盐城市环保局执法人员送达《责令停产决定书》和《查封决定书》,责令该公司自2015年5月1日至5月30日停止纺织纤维染整项目的生产,对产生污染的2台印染设备进行了查封20天。并实施行政处罚40万元。依据新《环保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将案件移交响水县公安局;5月5日,响水县公安局下达《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对该公司负责人行政拘留十日。

  2014年10月30日,盐城市环保局依法对江苏旭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MW光伏发电项目和输变电设施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责令立即纠正违法行为。2015年3月2日,市环境监察局对该公司进行后督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停止建设,且已并网发电。2015年3月16日,响水县环保局依法将此案件移送响水县公安局。目前该公司已停产整治。

  2014年12月13日,响水环保局执法人员发现盐城市虹艳化工有限公司、响水航龙化工有限公司分别于2014年10月27日、12月2日向江苏悦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移污泥29.05吨、残渣50.22吨。两次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中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的公章均为假章。2015年3月6日响水县环保局依法移送响水县公安局。

    2015年3月13日,东台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江苏迈康尔麦业有限公司、东台市许河缫丝厂、东台市花舍茧丝绸有限公司、东台市中邦华国茧丝绸有限公司、东台市民星三仓制丝有限公司、东台市民星唐洋制丝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废水超标排放。3月14日送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3月18日,东台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月20日,东台市环保局进行复查时,六家公司废水仍在超标排放。东台市环保局依法实施按日计罚,合计处以罚款11.236万元。

  2014年10月30日,盐城市环境监察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江苏启创化工有限公司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建成罗素伐他汀项目,且在配套的环保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情况下,投入生产。2015年2月2日,盐城市环保局作出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罗素伐他汀项目生产,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8万元。

  2015年1月13日,盐城市环境监察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江苏七彩纺织染整有限公司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情况下,擅自建成年产2万吨高档精纺织品及染整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且在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未经环保验收的情况下,投入生产。2015年3月30日,盐城市环保局作出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

  2015年1月15日,盐城市环境监察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江苏胜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在未经环保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建成年产50万吨轧钢项目,2014年建成并部分投产。2015年3月30日,盐城市环保局作出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

  2015年1月15日,盐城市环境监察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盐城海润不锈钢材料有限公司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建成年产10万吨镍铁冶炼项目,并投入生产。2015年3月30日,盐城市环保局作出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10万元。

  2015年1月13日,盐城市环境监察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江苏盛泰克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建成4500万米高档面料及18000万米涤纶布印染项目,针织、染整生产线正在生产。2015年3月30日,盐城市环保局作出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建设和生产,并处罚款10万元。

  2015年4月22日,亭湖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江苏三菱磨料磨具有限公司研磨材料分公司排放的生产废气进行监测,酚类无组织排放超标,两个监测点分别超2.475和1.65倍。依照环境保护部令《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产、停产整治办法》的规定,亭湖区环保局依法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

  李曙光向本网介绍道,在这十个案件中,有三个首创,第一,比较多地与公安部门联动,移送公安部门,对企业负责人采取行政拘留措施;第二,对一些企业采取了查封设备的措施;第三,开创了首例按日计罚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