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海洋功能区划获批

06.04.2016  10:54

  近日,省政府下发《省政府关于盐城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的批复》,原则同意盐城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以及该市响水县、射阳县、滨海县、大丰区、东台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


  盐城市海洋和滩涂资源丰富,拥有全省最长的海岸线和最广的海域面积,是国家实施沿海开发的重要节点。《盐城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的获批,为盐城市进一步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提供了有效依据。通过实施《盐城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至2020年,该市海水养殖功能区面积将不少于16万公顷,海洋保护区面积达到管辖海域面积的10.4%以上,保留区面积比例不低于1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整治和修复海岸线长度不少于106.3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