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法院优质资源回归审判一线

07.04.2015  10:43

  “院、庭长办案是法院改革的方向,院、庭长一定要真办案、办难案、办典型案,通过公开办案倒逼领导提升司法技能。”这是盐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军在部署2014年审判工作时,向院、庭长们提出的明确要求。两级法院的院、庭长们,迅速走进审判第一线,成了定分止争的一员,用行动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要求。

  角色回归,院庭长审案制度化

  2014年11月6日,盐城中院院长徐军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杨某故意杀人一案。自去年以来,徐军已主审了多起案件。

  近年来,盐城法院受理案件数呈现出逐年递增 态势。2013年,全市法院新收案件已增长到84514件,一线法官人均办案数超130件。案件数量多、法官压力大成为全市法院面临的实际。

  办案,是法院的主业。然而长久以来,拥有着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一旦走上领导岗位,往往很少再承办具体案件。这样一来,审判一线善于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专家型、骨干型法官越来越少,优质资源在审判一线缺位,案多人少的矛盾愈发凸显。

  为推动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缓解一线审判工作压力,2014年1月,盐城中院出台《关于院领导、庭(局)长带头办案的规定》,把全面推行院长、庭长直接办案制度作为推进司法改革、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举措,要求两级法院院领导和正副庭长每年都要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同时,各法院审管办建立工作台账,将院、庭长办案数量作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予以重点考核,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制度实施以来,盐城法院的院、庭长积极投身司法改革,把到一线办案作为重中之重。2014年,盐城两级法院87名院领导共受理案件1441件,审结1379件;285名庭长(含副庭长)共受理案件38721件,审结35477件。

  “院、庭长办案实际上是一种‘角色回归’,不仅有利于建立以法官为中心的管理机制,为公正高效司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也有利于优化整合司法资源,进一步提升法院整体的审判质效,促进司法公正。”徐军说。

  示范引领,全面提升审判水平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人民法院环境保护行政案件十大案例,盐城中院院长徐军主审的夏某等人诉某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许可案成功入选。

  这是一起典型的环保类民生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双方矛盾较大,备受关注。当日,来自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行政机关法制部门、新闻媒体记者以及市中院中青年法官等共计100余人现场旁听了这起案件的审理。

  庭审过程中,徐军严谨的审判作风、娴熟的庭审技巧、过硬的专业素养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此案从理论上阐述了“重大利益关系”的构成要件,进一步厘清了实务中认识不统一、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对于审判实践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意义。

  徐军表示,通过院、庭长带头办理大案、难案、要案,目的就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办案规范化,带领全院法官特别是青年法官提高庭审驾驭能力、规范庭审行为,提升案件审判质量。

  来自盐城中院民四庭的助理审判员王珩对院、庭长办案也是感受良多。去年以来,她以合议庭成员身份,与几位院、庭长一起审理过多起案件。她说,跟着院、庭长办案,看着一个优秀的法官遇到困难如何处理,这种直接的传道授业让自己少走了许多弯路,加快了成长。

  去年11月,盐城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海龙主审了一起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作为本案的合议庭成员,第一次碰到此类案件,起初王珩不知如何下手,通过吴海龙的言传身教,适用何种法律、权属性质如何认定……这些复杂的法律关系很快被理顺。

  大胆放权,抓好办案第一要务

  在阜宁法院益林人民法庭法官滕海军看来,自己拥有了过去不曾有过的权力。最明显的是,他的身份发生了变化——由“案件承办人”变为“主审法官”。滕海军说,身份转变的核心在于,主审法官有权单独签发法律文书,无须向庭长、分管院长汇报。

  去年年初,盐城中院党组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放权合议庭试点工作,授权部分优秀合议庭审判长对案件审理、合议、裁判文书签发等方面全权负责,形成以完善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以建立审判团队管理模式、改进院庭长监督指导方式为主要内容,建立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没有了庭长、院长把关,需要独立判断,每一次签发法律文书都感觉手中的笔比以前沉重多了。”滕海军表示,主审法官对自己审理的案件质量终身负责虽有压力,但也让自己深刻体验到一名人民法官的使命感和职业尊荣感。

  同时,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也是盐城中院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该院明确了建立审委会讨论事项过滤机制、完善专业委员会设立运行机制、完善审委会议事规则、完善审委会委员履职考评机制等七个方面的改革重点,切实提高审委会议事效率和质量。2014年,通过设立前置过滤程序,盐城中院审委会研究案件数量下降30%,功能进一步完善。

  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也为院、庭长办理更多案件腾出了时间。院、庭长不再需要审核签发大量裁判文书,作为办案、管理和考核单元,院、庭长逐步从案件把关和行政管理的角色回归到案件审理和裁判的角色上来。

  通过院庭长办案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盐城法院审判效率大幅提升。2014年,盐城两级法院共办结案件86449件,结案数增幅连续两年超20%,结收案比达到了99.63%,涉案标的总额155亿元,创造了历史新高。

  近日,盐城中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院领导带头包案清结12个月以上未结案件专项活动,按照“分管条线优先、各院领导均衡”原则,将全院65件12个月以上未结案件逐案分包到人,全体院领导人人有担子、个个有压力,院、庭长带头办案工作又向纵深迈进。

  □本报特约记者施兆军 王 峰

编辑: 刘 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