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提前完成法律援助目标任务

19.11.2014  18:27
 

截止11月13日,盐城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74件,为社会免费提供法律咨询26372件(次),提前47天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为全市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6000件以上、向社会免费提供2万件以上法律咨询”的目标任务,比去年同期增长11.7%,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6974万元。

今年是盐城市政府连续将法律援助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第8年。为保质保量、全面顺利完成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该市司法局举全系统之力,认真履行职能,多形式多举措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程”建设。

一是强化政府责任,推进法律援助服务制度化。 市局在年初制定《关于落实市政府为民办实事法律援助项目的实施方案》,以盐城市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指导小组的名义印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细化各地的目标任务,明确实施步骤和要求,有效推行“层层有任务、级级抓落实”的责任制。

二是扩容工作站点,推进法律援助服务网格化。 与市老龄协会、市公安局等部门合作,分别成立了盐城市老龄协会法律援助中心、盐城市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边防检查站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构建便民、高效的法律援助组织体系。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法律援助服务精细化。 积极贯彻落实省厅“八项服务承诺”,推行周六工作日、电话预约、上门申请,实行“点援制”和“一站式”服务。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文明接待、岗位责任、即时办结等各项规章制度,优化窗口服务。

四是狠抓办案质量,推进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 6月-1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法律援助窗口单位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在硬件设施、审核标准、服务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了提升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服务能力。同时,坚持“电话回访制”、“一案一评”制度,采取办案质量“百分制”量化考评办法,从案前沟通、案中监督、案后评估三个方面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行监督。


编校:邵建新
来源:盐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