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1.12.2015  14:44

        将分散在各处室的行政许可服务职能,全部调整至行政许可服务处,包括建设用地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矿产资源开采审批、使用基础测绘成果审批等,各相关处室选派业务骨干人员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实施统一对外服务。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法人代表签批的事项外,市局充分授权,委托进驻市政务中心行政许可服务处代表本部门组织审批。除需实地检查(勘察)、专家评审、集体会审等工作量大、专业性强的环节,可由相关业务处室与行政服务处共同承担外,其它环节均在行政服务处现场受理、流转、办结。(盐城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