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多途径提升司法所人员素质

10.03.2016  16:19

近年来,盐城市司法局注重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全力打造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一是加强政法专项编制管理使用。 在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过程中,积极与编制部门协调沟通,对基层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挪用、占编等情况进行了清理纠正,彻底解决了无政法专项编制司法所的问题,同时,明确政法专项编制人员需征得司法行政部门同意方可调动。

二是完善培训考核机制。 建立和完善基层司法所培训考试制度,制定统一的能力要求、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培训形式灵活多样,采取会议培训和外出观摩向结合、外聘老师授课和内部骨干讲授经验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提升司法所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是建立合理用人机制。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来发现人才、选用人才,建立“双向流动”机制,让县(市、区)司法局机关优秀的年轻干部到司法所担任所长,同时把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司法所干部充实到局机关,进一步激活司法行政队伍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