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司法局加强执法监察工作

03.05.2016  16:21

近日,盐城市司法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司法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对司法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是 要求司法行政机关监察室人员在熟练掌握行政监察业务的同时,认真学习好司法行政机关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为开展司法行政监察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是 切实搞好司法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每年至少进行3至4次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好的执法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高,树立典型以推动面上的执法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及时提出监察建议或督促有关职能部门采取补救措施,促进执法质量的提高。 三是 加强对司法行政执法的考评考核工作。将司法行政执法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执法考核标准,明确奖惩措施。四是认真做好群众投诉事项的调查处理,对经查实的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