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区餐饮单位卫生督查全覆盖

23.09.2015  16:50

   中国江苏网9月23日讯 中秋国庆假日期间,市民免不了到饭店、餐馆等就餐。盐城晚报记者昨天从市卫生监督所了解到,为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确保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即日起至9月30日,我市将加大对市区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督查。

  此次卫生督查内容主要有餐饮单位是否持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是否亮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在醒目位置张贴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公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等。在餐饮食品制作加工过程中,是否存在使用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是否存在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有无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违规在食品中添加药品。有无使用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专柜保管;是否执行食品添加剂备案并公示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制作面制品的是否还存在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的情况。

  此次检查还包括是否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是否有充足、有效的清洗消毒设施,餐具消毒符合要求,有完整的餐用具消毒、使用记录;是否定期清洗、检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检查餐饮单位的卫生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专间专用,防尘防蝇设施是否完备,有无积垢和卫生死角等。检查餐厨废弃物处置情况(含废弃油脂);检查是否设置专用密闭的废弃收集容器。

  此次督查卫生监督员将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逐一过堂,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又是此次督查重中之重,本次检查对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集中用餐配送、中央厨房、食堂等全部覆盖,同时兼顾小型餐饮,特别是节日和旅游度假的消费集中区域,包括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城乡结合部等。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跟踪督查,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将立案查处。

编辑: 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