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三提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5.08.2015  23:20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国家领导人的指示精神,盐城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是提升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县(市、区)和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层级,每一个企业,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是提升监管监察水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做到敢于动真碰硬,严查严管严治。坚决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工程和技术治理资金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严格整治,该停产整顿的立即停产整顿,确保隐患排查到位、整治到位保证安全生产。

三是提升为民理念。始终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衡量工作成绩的唯一标准,加大各类安全隐患的治理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在安全的环境中生活生产。同时,畅通群众投诉、信访渠道,及时接收和处理群众反映的安全生产问题,认真做好安全信访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为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

 

盐城市安监局